勳章

GarterInsigniaBurkes勳章是由政府、王室或國際組織頒授於個別人士或團體的榮譽證章,目的是為了表揚和彰顯受勳者對社會、民族、國家和人類的貢獻,包括在運動、軍事、科學、學術上或其他重大和特殊功勳或成就。對受勳者而言,是一種榮譽的象徵。另外也有祈禱獎章(devotional medal),穿戴以表示其宗教信仰。

在目前世界各國中,授與勳章的組織為政府,而受勳者多為文職和軍職人員,但受勳者的身份依各國的獎勵制度法令而有所差異。嚴格來說,勳章的樣式和受勳者都以軍職人員為多。而且,在法令中會明文規定受勳者身份、何種功勳可被授予該獎章及授予方式,並說明勳章等級、意義、規格、樣式和正反面圖案並規定其佩帶順序、位置等,相當考究。有些國家更明定,被授與某些勳章的受勳者,可以享有某些特權。

因為勳章都是由政府或君主所設立和授與,因此,勳章也會因時間沿革,即有些早期的勳章會因為政府的改變或君主的逝世而廢止。

 

元件

勳章的配件根據各國的不同情況會有所不同,實際上並不是所有的國家都具有以下的勳章配件,名稱和佩戴禮節也會有所不同。

頸飾(Collar):環繞頸項佩戴的貴金屬項鏈,在肩部以護肩固定,只在君主主持的儀式以及一部分共和制國家(如法國、俄羅斯等)國家元首就職時佩戴。

- 徽章(Collar badge):頸飾上的徽章,在不佩戴頸飾時,替代頸飾佩戴在綬帶尾端。

大綬勳章(Sash):綬帶,由右肩斜至左脅佩戴的是授於平民的勳章,相反,由左肩斜至右脅佩戴的是授於王室成員的勳章,通常授於女士的綬帶寬度略窄於男士的綬帶。

勳章(Order):佩戴於左或右襟下側位置,女士或配偶佩戴的勳章在設計上不同於男士配戴的勳章,它們通常附有一個蝴蝶結絲帶。

- 大十字勳章(Grand cross):十字形勳章。

- 星章(Star of order):實際上,除了大十字勳章以外,幾乎所有的勳章都是星形設計的。

- 副章(Miniature order):在晚間宴會中替代勳章的小型勳章。

領綬勳章(Neck order):中綬勳章,佩戴於領下位置的勳章。

獎章(Medal):小綬勳章,佩戴於左襟上側位置的金屬獎牌。

- 十字章(Cross):十字形獎章。

- 星章(Star):星形獎章。

- 勳扣(Medal clasp):軍事勳章的附屬配件,佩戴於絲帶上的金屬夾或衣領上的金屬扣,一般是做為技能章、服役章或戰役章,不過技能章、服役章或戰役章卻不一定被製成勳扣。

絲帶(Ribbon):絲織的彩帶。

- 領綬(Collar ribbon):懸掛領綬勳章的絲帶,亦稱「中綬」。

- 襟綬(Star ribbon):懸掛星章(星形獎章)的絲帶,亦稱「小綬」。

- 襟綬(Medal ribbon):懸掛獎章的絲帶。

- 略綬(Ribbon bar):勳略,是在無法佩戴星章或獎章時替代使用的長方形略章,也有扣針型的圓形略章。

- 花結(Rosette):特種襟綬,帶有花結的襟綬,等次較無花結的襟綬要高。

(Bar):杠或架是用來固定獎章及略綬的金屬長條,佩戴於左或右襟位置,如果佩戴者擁有眾多獎章的話,則將獎章重疊排列,因為它的長度不應超過6英寸。

獎狀(Certificate):勳章的証明書。

 

等級設置

一般分類勳章作為國家之名器,體現着國家對於人的價值和貢獻的認同,因此也具有嚴格的等級區別。目前世界各國的勛獎體系因歷史條件等各方面因素,等級劃分多有不同,勳章式樣也不盡統一,一般分為如下三個級別:

1. 大項鏈級:勛銜獎勵的最高級別,源於歐洲中世紀時期王室佩戴飾物的傳統,時至今日獲得者也極其有限,一般用於各國元首之間互贈和王室內部授予貴族爵位時使用,立有顯赫戰功的軍事統帥和對國家有重大貢獻的政治家也可獲勛,獲得者即成為以本國元首為領袖的「勛銜騎士團」成員。大項鏈級勳章的授予通常要舉行隆重的授勛式,所獲得的「勛銜飾物」也很複雜,包括大項鏈、星章和綬章,均由貴重金屬鑄造,有些甚至還同時授予佩劍、節杖、勛銜禮袍等比較傳統的裝飾,用以顯示榮譽的崇高。但是,這些華麗的飾物在獲勛者去世後一般要由國家或王室收回(也有例外),不允許其後代繼承,因為大項鏈象徵著一個國家的尊嚴。

2. 大十字(星)級:比較普遍的勳章級別,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有設立,通常包括星章和綬章(在蘇聯等一些社會主義國家中則只有星章,如蘇聯的勝利勳章),並有軍事和非軍事以及各個兵種的版本區別。授予人數沒有定額限制,但同樣需要嚴格審查,並且通常不授予平民。在許多總統制和議會制國家中,出於歷史原因不設大項鏈級勳章,大十字(星)級即成為國家最高榮譽(如中華民國的采玉大勳章),由元首授予並公告全國。獲得者可以依法享有若干終身特殊待遇,可以參與國家的重大禮儀活動。

3. 榮譽級:勳章設計比較簡單,通常為頸章或襟綬章,與軍隊授予的獎章類似。但由於各國體制不同,這一級別的等級歸類最為複雜。如前蘇聯的列寧勳章,雖然是襟綬的形式,卻被規定為國家的最高榮譽勳章,由最高蘇維埃授予。但列寧勳章不對獲得者身份進行限制,屬於絕對的「按勞分配」,所以頒發量相對較大,涵蓋社會階層比較廣泛。

 

按授予物品分類

按級別從高到低次序排列

1. 領袖級

2. 大項鏈級

3. 頸鏈級

4. 大綬級

5. 領綬加星級

6. 襟綬加星級(如法國榮譽軍團勳章中的「大軍官勛位」)

7. 無綬級(又名星章級,只有星章沒有綬章)

8. 領綬級

9. 襟綬加結級

10. 襟綬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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